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 | 公開時限 | 公開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 公開層級 |
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眾 | 主動 | 依申請公開 | 縣級 | 鄉級 |
1 | 出生 登記 | 出生 登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2 | 收養、入籍等登記 | 收養 登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》 3.《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》 4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 5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6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3 | 注銷登記 | 死亡注銷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4 | 服現役注銷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5 | 遷移登記 | 遷出、遷入登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| √ |
6 | 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| 姓名變更、更正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7 | 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| 性別變更、更正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2.《公安部關于公民手術變性后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復》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8 | 民族成份變更、更正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2.《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號) 3.《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》(贛公字〔2015〕20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9 | 居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| 居住登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63號)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》(贛府廳發〔2016〕12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| √ |
10 | 居住證申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63號)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》(贛府廳發〔2016〕12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1 | 居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| 居住證換、補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63號)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》(贛府廳發〔2016〕12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2 | 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| 居住證簽注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63號)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江西省居住證制度實施細則》(贛府廳發〔2016〕12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3 |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管理 |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2.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》(國辦發〔2018〕8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4 |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換、補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2.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》(國辦發〔2018〕8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5 | 居民身份證管理 | 居民身份證申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6 | 居民身份證換、補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7 | 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2.《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》(公安部令第78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
18 | 居民身份證管理 | 異地申請換、補領居民身份證 | 1.受理部門; 2.辦理條件; 3.辦理流程; 4.所需材料; 5.辦理時限; 6.收費依據及標準 | 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 3.《公安部關于印發<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>的通知》(公通字〔2015〕34號) | 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縣公安局 | ■政府網站 ■入戶/現場 ■其他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√ |